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种类繁多、应用广泛,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发电机组等。
大气污染防治是实现整体生态环保改善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国务院发布《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随着监管的深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治理要求也越发明确,我国于2014年发布了非道路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标准要求,第三阶段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第四阶段标准也于2020年12月28日正式“面世”。

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准发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本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并提出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北京市实施时间将提前至2021年12月1日,560 kW以上的实施时间也将择时发布。

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更加关注整机排放要求,参考欧标要求,增加了柴油机非标准循环工况的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并且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要求,加装柴油颗粒捕集器(DPF),为了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恶意破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提出了远程监控及定位要求,另外,还三轮汽车纳入非道路标准统一管理。
通过以上要求可以得知,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更加注重整机的实际排放和有效监管,彻底解决冒黑烟问题。

非道路机械专用的尾气处理产品是实现排放要求的关键,截至2019年底,我国的工程机械保有量为800多万台,农业机械为4000多万台,在新标准全面实施前后,非道路机械尿素液尾气处理液将迎来需求的激增。
在市场还没有成熟的且符合“国四”标准尾气处理液时,新蓝环保慧觉市场需求,投入大量研发精力,在“超纯过滤系统”技术基础上,研发出了非道路机械“国四”用尾气处理液,经过实际的市场使用,尾气净化效果符合非道路机械“国四”标准,并受到类似山推机械用户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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